依向各部會資訊長流通的簡報材料,數位發展部將要求中央機關在本月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立法院聽證前,為每一項生成式AI試辦填寫標準揭露表。

表格要求機關列出訓練資料來源、人工覆核步驟,以及面向民眾的聊天機器人接觸點——例如摘要法規或協助許可申請的系統。數位部表示,登錄機制建立在行政院7月核定的《AI風險分類與評估架構》1.0版之上。

為何此刻出手

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1月已生效,但多數作業規則仍仰賴各業別主管機關。朝野立委在數個縣市未公布偏誤測試即部署大型語言模型後,要求盤點政府現行機器人。

數位部幕僚向記者表示,此次揭露推動與今年初聚焦廠商合約的採購規範不同;新表針對機關內部實驗,包括各部會以自有中文語料微調的機器人。

機關必須揭露什麼

每份申報包含模型供應商、推論是否跑在國內雲端,以及負責事件通報的官員。機關亦須說明輸出是否可能影響資格裁決——數位部在架構中將此類列為較高風險。

公民團體肯定透明度,但指不完整申報的罰則仍不明。台灣人權促進會要求數位部公開儀表板,而非僅在政府內網保存登錄資料。

產業反應

向政府銷售自主AI堆疊的本土軟體商,把登錄視為需求指標。提供中文提示詞紅隊測試的新創,希望部會外包檢測而非自建工具。

對民眾而言,實際效應可能是上線放慢:多個機關上季暫停對外機器人,待法務團隊簽核。數位部官員表示,12月初次申報截止不應拖延已通過個資影響評估的服務,但若盤點揭露未申報試辦,委員會可能傳喚部長。